
美國一所研究中心,曾經做了一個情感研究,裡面有一道選題是這樣的:如果男友當著你的面親了別的女生,你會怎樣?
下面有三個選項:
A、當場撕對方:和對方女生你死我活過,敢搶我男人,我不狠狠揍你一頓豈不是太對不起自己了。
B、當場分手:和男朋友大吵一架,甩對方一巴掌,然後瀟灑轉身離開。
C、當場認慫:雖然內心極度難過、失望,可因為害怕失去男友,只能選擇對事件妥協,默默忍了。
對於這三個選項,研究人員隨機採訪了幾千名女性,其中一半是歐美女性,一半是亞洲女性。
得出的結論是:
歐美女生:35%的女性會選擇A(撕對方),還有45%的女性會選擇B(分手),相反,只有20%的女性會選擇C(妥協);
亞洲女生:30%的女性會選擇A(撕對方),而選擇B(分手)的女性卻只有10%,剩下60%的女性都會選擇B(妥協);
也就是說,同樣的場景,亞洲女性在面對男友當面出軌的情況下,選擇當場分手的數據遠遠不如歐美女性,反而選擇妥協的概率非常高。
這說明一個什麼問題呢?
說明有很大一部分亞洲女性在男女關係裡面,始終欠缺一份敢於向男人Say no ,以及要求公平對等的勇氣。
下面是我一個諮詢者的故事:
三天前,曉晨第一次來找我做諮詢,她開口的第一句話是:男友當著我的面親了別的女生,我該怎麼挽回他。
男友出軌了,還當著女友的面,女友問的卻不是:“我該怎麼離開他”?反而是“我該怎麼挽回他”?
社會發展到今日,仍然有不少女性在面對男友/丈夫出軌的時候,第一時間想的不是'我要怎麼懲罰這個對不起我的男人',或'我什麼時候拋棄他好',女人們想的往往是'我會不會失去他',或'我是不是就要失去他了'。
就好比諮詢者曉晨,她剛接受男友表白的那天,已經有女生當著她的面,公開向她挑釁要和她公平競爭,而男友當時還表現得很受落,並以一句:人家是鬧著玩而已,你不會那麼小氣吧,就草草打發了曉晨。
對此,曉晨卻沒有表現出異議,因為曉晨覺得好不容易才和男友走到一起,不想因為這個小小的意外破壞了美好的愛情。
心理學上有這樣一個說法:當你的潛意識裡從一開始就害怕失去某種東西,那麼,你的患得患失將從得到這個東西以後開始。
也就是說,如果一段感情,你從一開始就低下你的姿態,那麼很大程度上,你以後的所有行為都將圍繞著這段感情去處處降低自己的姿態,直到你徹底失去這段感情為止。
很多女性來做諮詢的時候都或多或少會提到這個問題:我已經一再容忍他了(這裡的容忍泛指男人出軌,或媽寶男行為),為什麼我原諒了他一次又一次,他還是屢屢再犯,並且越來越過分。
大多數女人不明白的是,正是因為你的一再容忍,才導致對方的得寸進尺,因為是你從一開始就放棄了自己的原則底線,對方才敢一再剝奪你在愛情和婚姻裡的權益。
就好像曉晨,在第一次發現男友不拒絕和其他女生曖昧的時候,並沒有果斷表明自己的立場,反而選擇所謂的'懂事',以至於後來,男友一次次對主動送上門的女生來者不拒。
男友甚至還'信心滿滿'膈應曉晨說:這麼多女生喜歡我,估計有一天我會把持不住出軌的,不過我覺得你最後一定會原諒我的。
心理學上有個著名的效應叫:登門檻效應,又稱得寸進尺效應。
是指一個人一旦接受了他人的一個微不足道的要求,為了避免認知上的不協調,或想給他人以前後一致的印象,就有可能接受更大的要求。
這個得寸進尺效應,用在出軌問題上也頗為合適。
假如,女人第一次遇到男人出軌的時候,只是罵幾句小鬧一下就了事,那男人多半下次還會繼續犯錯,而女人只要原諒了第一次,也會繼續原諒無數次。
這就是著名的出軌理論:出軌,只有0次和無數次的區別。
關於男人出軌,有個法律術語我覺得挺合適的,那就是犯罪成本太低。
假如男人的每一次出軌,代價都需要剝皮削骨,傾家蕩產,妻離子散,眾叛親離,那麼,男人大概也不敢輕易就去聊騷的,畢竟,代價越大,風險就越大。
這就好比,如果酒駕的懲罰是犯一次,就吊銷駕駛證十年,犯二次,就判刑十年以上,撞死人的直接槍斃,那估計也就沒多少人會為了貪杯而去酒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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