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別無選擇,這可能是人世間最悲傷的詞語之一。
龍應台在《親愛的安德烈》裡,寫了這麼一段話:
“孩子,我要求你讀書用功,不是因為我要你跟別人比成績,而是因為,
我希望你將來會擁有選擇的權利,選擇有意義、有時間的工作,而不是被迫謀生。
當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義,你就有成就感。當你的工作給你時間,不剝奪你的生活,你就有尊嚴。成就感和尊嚴,給你快樂。 ”
這裡的選擇權,其實也和婚姻共通。

我們努力掙錢,並不一定能成為富豪,但當票子穩穩地揣在懷中時,
你對五花八門的商品擁有選擇權,
你在安排自己的生活和未來時,也會多一分底氣和坦然。

人人都知道,貧賤夫妻百事哀。
為什麼會哀呢?
其中一個重要原因,就是可選擇空間太過狹窄,生活都被推入“不得不”的可憐境地。
人哪,一旦被“被迫”壓制了太久,就容易往偏激的路上走,婚姻自然也會因此而逼仄陰暗起來。
幸福不僅是一種感覺,還是一種能力。
你問我怎樣獲得這種能力。我說,首先當然是賺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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