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半個小時的時間,也許在一生中不算很長,在一天裡也不過是四十八分之一,但累積計算起來,也是不少的時間。
半個小時的時間,可以做一頓簡餐,可以看兩三篇文章,可以走上五千步,但轉發文章,是否值得?
這是我在今日無文發表的時候,自己的一種反思。
晚上,半小時的步行之後,回家衝個澡,刷個牙,坐在床上拿本散文集讀讀,感覺竟是莫大的享受。讓自己的思緒隨著文章的情節在寒冷的冬天裡漂移,忘記了煩惱,忘記了勞累。
有時,我甚至也會妄想,我若能如此長期堅持下去,或許也能成為一名散文作家,至少能成為一個優秀的散文寫手,也會寫出不少好的文章來,讓讀者去分享、感受,那該是多麼幸福的事情。
手機是簡易化的固定電話,本來主要功能是接打電話,攜帶方便。但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,功能似乎是越來越多,眼花繚亂,以至於有的人早上睜眼第一件事是看手機,晚上睡覺最後一件事也是看手機,手機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工具,有的人誇張地說,可以不找伴侶,但不能沒有手機。
這不知是進步,還是倒退?
任何事都要控制一個度,這應是每個人生活中必須遵守的準則。過度則會成禍,手機更是,不僅浪費時間,而且影響頸椎、傷眼,現在許多的頸椎病以及小學生的近視眼也許就是最好的證明。
慶幸地是我對手機功能的掌握一般,還不如六年級的兒子,但也沒怎麼想去“深耕”、研究它。
古印第安人有句諺語:“別走得太快,等一等靈魂。”
趕路固然重要,但我們千萬不要為了匆匆趕路,而失去欣賞沿途風景的機會,把人生過得單調、乏味,那也不是我們本來想要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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